“雙11直播拼單,出小樣回血”“雙11買太多了,出閒置回回血”……“雙11”過後,二手交易平臺異常活躍,“雙11回血”成了頻頻出現在文案裏的關鍵詞。

除了個人賣家以外,還有不少職業賣家打着這樣的旗號大肆營銷。在“一經售出,不退不換”的聲明下,消費者往往陷入被動局面,稍不留神就可能落入圈套。

製圖:宋溪製圖:宋溪

交易

有人在“回血” 有人在“撿漏”

戰線長達近一個月的“雙11”落幕,曉雯感覺被各路主播們衝昏的頭腦終於慢慢冷靜下來,理性正在一點點回歸。

“直播購物很容易讓人產生衝動性消費,主播們一口一個‘全網最低’‘買到就是賺到’,不知不覺就下單了。”儘管電商平臺普遍提供7天無理由退貨服務,但曉雯還是有一些東西砸在手裏,“有的是快遞拆晚了,等想到要去申請退貨的時候已經超時了,還有的不小心把包裝拆壞了,沒辦法再退。”

一番盤算下來,曉雯發現處境尷尬的化妝品數量最多。“今年很多商家不是直接減價,而是用加量的方式搞促銷,比如化妝品,就喜歡送各種小樣。”面對一堆略顯雞肋的迷你裝贈品,她突然萌生了轉賣的想法,“有些自己未必都能用得到,留着反而浪費,不如轉手賣掉,多少還能‘回回血’,減輕一下還款壓力。”

在二手交易平臺上,這樣的賣家並不少見。“雙11回血,出YSL恆顏無瑕粉底液b20小樣,自留正裝。”“李佳琦直播間雙11拍的,還熱乎,回血揮淚甩,出中樣水乳套裝。”“回血,出嬌蘭復原蜜小樣,雙11購於旗艦店,一瓶5毫升,單價一瓶50元”……五花八門的產品介紹中,“雙11回血”儼然成爲新晉熱詞。

“雖說賣的錢不多,但‘蒼蠅腿也是肉’,好歹算是給自己找了副‘後悔藥’。”令曉雯欣慰的是,大牌化妝品附贈的小樣似乎並不愁銷路,“發佈以後挺多人來問,比想象中要搶手。”

有人在“回血”,也有人在“撿漏”。初入職場的95後林佳在消費方面向來精打細算。“淘‘二手貨’比選購新品要划算多了,特別是那些未拆封的,其實品質都一樣,性價比很高。”在她看來,“雙11”期間熬夜燒腦太過繁瑣,湊單規則也太過複雜,“還是二手交易平臺來得更直接,遇到合適的拍下就行,省得再算‘數學題’。”

學生黨鄭宇同樣習慣買東西前先到二手交易平臺上搜搜看。“像鏡頭、雲臺和三腳架這些攝影裝備,買新的太燒錢,對窮學生來說開銷有點大。剛好‘雙11’以後轉賣的人多,挑選的餘地大一些,可以趁機入手。”

以一款微單鏡頭爲例,鄭宇看到有賣家正打算“雙11回血”,曬出的購物清單顯示買入價爲503元,而賣出價則爲320元。“講講價估計300元左右能拿下,相當於打6折,隨後不想用了還能再轉出去,這麼看還是很不錯的,也不浪費。”

亂象

職業賣家多 真假難分辨

“按理說,處理個人閒置物品的話,通常數量比較有限,品類也不會太齊全,可現在經常能見到一些貨源很充足的賣家,一看就是專門‘倒貨’的。”作爲二手交易平臺的常客,王穎最近覺察到,越來越多職業賣家披着“雙11回血”的外衣混跡其中,賣力營銷庫存產品。

“赫蓮娜綠寶瓶5毫升、赫蓮娜黑繃帶5毫升、赫蓮娜繃帶凍膜15毫升、蘭蔻新塑顏緊緻面霜15毫升、蘭蔻極光面霜15毫升、蘭蔻小黑瓶肌底液7毫升……”在一份近日發佈在二手交易平臺的產品信息裏,賣家列出一長串待售化妝品,同時附上一張擺滿上百個瓶瓶罐罐的實物照片,並聲明“售出不退不換”。頁面下方,可以看出賣家在平臺已賣出過544件產品。

記者以買家身份進行諮詢,賣家稱這些是“雙11限定的禮盒,拼手速搶來的,一個盒子就有十幾個,搶了十幾個盒子。”隨後,又發來包含40餘款熱門化妝品小樣的具體價目表。

事實上,類似的職業賣家在二手交易平臺上幾乎隨處可見。在一份全新面霜的銷售文案中,賣家稱出手是因爲“雙11官網下單囤貨太多”。當記者與其私聊問到是否有進貨渠道時,對方稱“我自己是代理商”。銷售記錄顯示,對方在平臺賣出的產品多達5455件。

“在電商平臺上,產品到手後如果覺得不滿意,起碼還能選擇退換貨,可二手交易平臺上的職業賣家直接把這條路給堵死了。就算買家發現有問題,也只能喫‘啞巴虧’。”對於職業賣家,王穎總是心存戒備,“拿化妝品來說,普通消費者難辨真假,很容易被職業賣家忽悠,投訴平臺上就有不少人抱怨自己買到假貨。”

記者調查發現,二手交易平臺上的職業賣家不僅熱衷於倒賣化妝品,還盯上了消費者手中的空瓶。

“海藍之謎等高價收、小燈泡大紅瓶神仙水高價收……”在一份標價188元的產品信息中,賣家給出一張由多款熱銷品牌化妝品組成的圖片,上面用紅字標明“收用丸(完)的瓶”。記者詢問賣家是否收瓶,對方稱“看圖報價,收新款,我去拍你的鏈接”,以一款精華露爲例,無磨損的空瓶收購價爲60元。至於收來的空瓶用來做什麼,賣家諱莫如深。

“廠家直銷、零售商售賣、個人代銷等職業賣家,已經大量充斥全品類二手交易平臺。”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在今年發佈的二手交易平臺消費調查報告中提到,該現象一方面影響消費者購買體驗,使閒置交易變了味,另一方面,職業賣家打着二手閒置的名義賣一手產品,逃避相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建議

平臺重審覈 把關要嚴格

“職業賣家之所以僞裝成個人賣家在二手交易平臺上賣貨,而非去電商平臺開店,正是看準了這裏有空子可鑽。”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談到,一些職業賣家將二手交易平臺作爲引流的渠道,故意用低價吸引消費者點擊,再誘導消費者轉到其他平臺進行交易。還有一些職業賣家會故意註冊多個賬號,從而誤導定價,甚至銷售假冒僞劣產品,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加以甄別,關鍵取決於平臺是否採取有效措施。

“真正好的平臺應該是讓消費者省心的,這不僅是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是在維護自己的生命力。”賴陽提出,二手交易平臺應當強化責任意識,重視資質審覈,完善交易規則,淨化發佈內容,嚴格質量把關,提供售後服務,積極解決糾紛。

“二手交易平臺除了加強監督管理,還需要構建公平、誠信的交易環境。”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在二手交易平臺消費調查報告中建議,“買賣雙方都應當依照誠實信用原則進行交易,對於買賣雙方誇大宣傳、隱瞞關鍵信息、虛假交易等不誠信和違法違規行爲,應當納入誠信評價體系,將違規記錄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在平臺建立紅黑榜,違法違規用戶平臺公示、取消資格等,對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賣家予以封號等處罰,建立完善的處罰機制。”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