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7月5日電,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5日在《中國金融》雜誌上撰文稱,將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建設爲重大金融風險處置後備資金池和金融穩定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重大金融風險處置中,金融機構、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險基金和相關行業保障基金等各方,依法依職責充分投入相應資源後仍有缺口的,經批准後,按程序使用金融穩定保障基金進行重大金融風險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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