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事件處理,還是輿論聚焦,都必須讓佔車位的“隱身人”走到臺前

近日,一則“僱叉車將佔位車丟河裏”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福建福州一業主因私家車位被人佔用,打電話讓對方移車未果,遂叫來叉車將佔位轎車扔進河裏。11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通報稱,男子因地庫車位被佔用,僱人駕駛叉車將他人車輛叉走並丟入河道,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起事件引起了網絡極大關注,這一方面如不少網友所說“幹了很多人想幹而不敢幹的事”,另一方面是因爲,“叉車扔河裏”並不是偷偷摸摸地進行,車位主人不僅進行了“直播”,而且措辭強烈地表示:“佔我的車位,叫他移他說‘我感冒了’,可以啊,感冒了是吧,沒事的,我直接把它丟到流花溪裏去,這破車我也賠得起。”

某房產APP顯示,該小區房價每平方米將近3萬元,在當地應該屬於相對高檔。值得一提的是,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涉事雙方都有自己的私人車位。車被扔進河裏的那位業主爲什麼“鳩佔鵲巢”,目前仍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車位屬於私人產權,侵佔他人車位是一種侵權行爲。倘若如車位主人所說,以“感冒了”爲由拒絕挪車,更是一種耍無賴的行爲。這也是不少人爲車位主人“硬核維權”叫好的原因所在。

現實生活中,不少人都曾遇到過私家車位被人佔用的事,倘若“鳩佔鵲巢”者擺出一副“我是無賴我怕誰”的姿態,更是令人怒火中燒,卻往往徒呼奈何。面對此類法律尚難以懲治的“小惡”,高喊出“這破車我也賠得起”,確實霸氣而且解氣。但如果面對的是一輛新車,乃至豪車呢?

民法典明確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私人合法財產不僅包括“鳩佔鵲巢”的車輛,同樣包括被人侵佔的車位。從物權的角度來看,私人車位與私人房屋並沒有什麼本質不同,唯一的差別在於,私人車位大多位於開放式空間,因此很容易被人侵佔——如果有人將私人財物強行放置到別人的屋內,毫無疑問會被人立即掃地出門。

此次事件中,“將佔位車扔河裏”的車位主人因爲快意恩仇、硬核維權,成爲新聞關注的焦點。車位主人報復式維權觸犯律條,自會受到法律的懲戒。

而覆盤事件本身,佔車位的當事人一則侵犯他人權益,二則涉嫌惡語激化矛盾,沒有他的“肇事”行爲,不會有後面一連串事兒。其行爲既是事發源頭,也該是治理源頭。無論事件處理,還是輿論聚焦,都應該讓佔車位的“隱身人”走到臺前,承擔責任、付出代價。

車位被佔現象在生活中多有所見,歸根到底,就在於此類庸常之惡得不到有效的約束。對於佔車位的始作俑者,需要基層治理力量比如公安機關等介入,制止侵權行爲,而不應該讓維權一方默默扛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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