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2月29日訊 今日,ST安信(股票代碼:600816.SH)發佈關於部分待和解債務受償確認及豁免事項公告表示,其已與信託保障基金達成和解債務總額合計55.24億元的協議。其中,包括本金 36.5 億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前的利息 10.7 億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後計提利息 8.04億元,相關債權債務關係已解除,公司後續不再就該部分待和解債務承擔任何還款義務。

安信信託表示,鑑於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以 下簡稱“信託保障基金”)目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上述債務和解事 項將適用權益性交易的有關會計處理的規定,相關債務重組利得將計入資本公積,不會對當期損益產生影響。

資料顯示,2019 年,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安信信託”)向

信託保障基金申請流動性支持,雙方簽署了編號分別爲“基金-C-2019-003”“基金-C-2019-004”“基金-C-2019-005”“基金-C-2019-006”的四份《流動性支持協議》,信託保障基金共向公司提供了 44.5 億元本金的流動性支持資金。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與信託保障基金就上述流動性支持債務達成和解,並簽署《債務和解協議》。《債務和解協議》明確指出,若債務和解失敗,待和解債務繼續有效,現存融資文件項下的本金、資金佔用費、違約金及費用等債權繼續持續計算,暫停計算部分恢復計算。

後來,鑑於《債務和解協議》中有和解失敗約定,安信信託爲客觀真實反映財務狀況,遵循謹慎性原則,於 2021 年 7 月 23 日後對於未完成債務和解的 44.5 億債務本金仍按期計提利息。本次債務抵償確認前,公司尚欠信託保障基金的債務共計67.56 億元,其中本金 44.5 億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前資金佔用費及違約金等利息(以下合稱“利息”) 13.08 億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後利息 9.98 億元。

2022年,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信保基金《關於對安信信託商請確認受償以及豁免部分待和解債務的回函》,同意公司所商請的相關事項。對於債務和解總額 55.24 億元超過司法償債確認 42.63 億元部分的 12.61 億元,將構成公司的債務重組利得。同時安信信託提醒道,對公司淨資產及損益的影響具體金額及會計處理最終需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結果爲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中國網財經瞭解到,數日前,安信信託發佈相關公告表示,爲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擬將名稱由“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 “建元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 安信”變更爲“ST 建元”,證券代碼 “600816”保持不變。

今年9月,安信信託發佈的權益變動公告顯示,信保基金公司將通過司法處置方式獲得公司控股股東國之傑所持公司14.55億股股份(佔總股本26.60%)。隨着上述股權變更完成,國之傑持有安信信託股份比例將由35.07%降至8.46%,信保基金公司則因直接持有安信信託26.60%股份,暫時成爲其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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