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無國界,但一定有邊界。

近日,位於上海愚園路的一家畫廊爲張揚個性,求關注度,變櫥窗爲作品展臺,不爲過。畢竟傳播藝術氣息,符合大衆審美情趣及畫廊商業需求。

然而,這家畫廊過於追求完美,爲營造特有的藝術氣質,一衝動,把畫廊的外牆面也裝飾成斑馬紋的樣子。

一鳴驚人的效果有了,醒目的視覺效果受到一些市民歡迎,卻引發了監管部門的批評。

爲什麼?

沒報批就擅自改變大樓外牆立面風格,誰給的權力,哪來的膽量?

執法部門認爲畫廊私自改變外牆做法不是藝術追求,反而是對現有規則的破壞。執法部門提出整改要求,畫廊也不折不扣地立即執行,沒有通融的餘地。

於是,路過該路的市民就會發現,前幾天還花枝招展、五彩斑斕的櫥窗邊的斑馬紋消失了。

是理想輸給了現實還是衝動輸給了理智?那是畫廊的商家需要認真檢討的。對於市民來說,路邊風情的演變難爲了審美的意識,混淆了大衆的思維。

現實中,靠一時激情、隨意行事的風格屬於藝術創作,決不屬於商業行爲。

三年前,上海街頭曾經出現爲路邊梧桐樹穿毛衣的“善舉”。有幾個外國人把七彩毛線穿在入冬的梧桐樹幹上,既爲樹木保暖,又美化街道,美麗風景甚至一度成爲網紅打卡地,受到輿論熱捧。但僅熱鬧幾天,便受到城管部門的整治,悄無聲息。

追求藝術氛圍,追求創意無限,藝術家們初心可嘉,但現實並不存在藝術家們營造的浪漫。

如給畫廊添加斑馬紋色彩,給行道樹穿衣等行爲,“創新”追求了色彩誇張,對視覺刺激,卻未考慮與周圍城市元素的和諧統一,未考慮對現有城市風貌的持續保護。

因爲個人一時興起,成就市民眼中的驚豔一刻,沒有炫耀的價值。如此折騰,任由一顆追逐夢想的心而浪費了資源,與綠色環保的生活理念逆向而行,終無市場。

“人們需要藝術,藝術需要自由。”並不能挽救櫥窗外的斑馬紋。不切實際的創意有兩個問題,一是沒有經過充分論證;二沒有顧及當地民情與風俗的保護。

創新不是搗漿糊,也不是瞎胡鬧。創新不是天下掉下來的靈感,是與水土相服的不斷進步。創新是有一定尺度的變革,能改的一定改,不能改的一定不能改。

在藝術領域同樣如此,創新一定有邊界。如果畫廊僅在自家櫥窗裏對外展示作品,並不破壞原建築風貌,被允許,被默許,被欣賞,被效仿,那又是街頭的另一番別樣風景。

一名敢爲人先的創新者一定要本着初心,本着爲公衆服務的精神,在法律框架內尋求變化,推動發展。也唯有如此,才能高瞻遠矚、腳踏實地、勇往直前地走出一條他人沒有走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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