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邦看来,在政府补贴政策和资本市场刺激之下,中国常常出现周期性的“产业冲浪”现象,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影响产业的良性发展。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加码大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也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政府补贴则变得理所当然,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呈现出“一窝蜂”的发展态势,迅速发展之后形成产能过剩成为了当下的特色,安邦则把这样的现象称作“产业冲浪”。

“产业冲浪”后遗症

“产业冲浪”引发的后遗症,其实并不罕见,从前几年的共享单车就能看出端倪。一方面是严重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则也会消灭巨额财富。类似的情况不仅仅是共享单车,电动汽车充电桩也面临同样的境地,如今在北京甚至出现了大规模的“僵尸充电桩”,损坏的不能用的就放在那边也没人维护,追根溯源,这批充电桩无非是发展初期为抢占市场而大量建设的。由于重扩张、少规划,如今如何处置这批“被闲置”的充电桩成为了当地政府的新难题。

与此前在网上热传的“共享单车坟场”一样,僵尸充电桩也是资源错置造成的惊人浪费。但不同的是,除受资本驱动外,“僵尸充电桩”盲目扩张还夹带着财政补贴、政策激励的诱因,也就是安邦提出的“产业冲浪”概念。

政府补贴推动下的

盲目扩张

其实,在我国,受到政府补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似乎都无法避免“产业冲浪”现象。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一个典型。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到国家高度重视。2009年春节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重点对试点城市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毫无疑问,如此诱人的财政补贴给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据统计,2018年中国新能源车销量将超过100万辆。但由于新能源市场中的低端汽车与消费者需求的差距,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数据看,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低端新能源汽车产能过剩问题已相当严重。仅到2017年六月,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能规划就已经是《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设定目标的十倍。

业内预期,2020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取消之后,若没有其他政策跟进,企业的车卖不出去,可能出现实质性的产能过剩危机。

光伏发电产业的情况也类似。自201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中国光伏发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目前新增装机容量连续5年全球第一,装机容量已经超过1.4亿千瓦。然而,与产业快速发展对应的却是,中国的光伏发电补贴已成为政府难以承受之重。即便是在光伏新政出台之后,国家依旧要为这个产业支付贴补一万亿元以上,骑虎难下成为了眼前的现实问题。

半导体产业也同样受“产业冲浪”之困。半导体产业尤其是集成电路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点扶持。特别是中兴事件以后,发展半导体产业在我国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其中,成立于2014年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是国家支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不同于国家直接对半导体企业进行补贴的模式,大基金通过资金入股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资金支持,虽不直接参与公司运作,但仍起到监督和监管的作用,促使企业合理使用投资金额,将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推广上。相对于传统的补贴模式,大基金模式势必使资金具有更高的使用效率。

但从过去经验看,不免让人担忧,政府给的钱多,就会吸引骗子,最终造成补贴资源浪费。

在安邦看来,在政府补贴政策和资本市场刺激之下,中国常常出现周期性的“产业冲浪”现象,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影响产业的良性发展。一旦补贴减少或取消之后,大批企业会受到冲击,这已经在新能源汽车和光伏发电产业中得到验证。

如果其中涉及到金融部门的优惠贷款政策支持,那么就会形成坏账,一旦产生大范围的连锁反应,就可能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要改变这种现象,关键要进行市场化改革,政府之手不能太长,要给市场留出足够的空间。

延伸阅读

美德制造业财税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 |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 | 李佳璐 张淑翠 王昊

纵观各国制造业发展历程,政府运用财税支撑制造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美国与德国作为制造业先发国家也不例外,两国均在制造业发展不同阶段,不断完善已有财税制度体系,虽各自形成独具特色的财税制度,但不乏有共通之处。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加码大背景下,研究分析美国与德国的制造业财税支撑体系,益于我们应对全球经贸环境变化,改善我国制造业营商环境,提出颇具有建设性政策建议,为制造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尽快迈入制造强国之列。

美国制造业主要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方面,美国历来重视运用财政政策扶持重点制造产业。比如,通过贷款补贴、研发支持等方式,美国政府长期支持波音公司的民用航空产业;为有序化解金融危机对汽车产业的影响,美国于2009年2月成立“汽车业特别工作组”,专门向汽车工业提供借贷资金,帮助克莱斯勒、通用汽车等龙头汽车公司走出破产危机;2009年8月,美国通过了《先进汽车技术法案》,拨付29亿美元专项用于支持先进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研发。

税收政策方面,2012年,美国政府发布的《总统企业税制改革框架》提出,制造业企业实际所得税负不应高于25%,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5%下降至28%,同时简化研发费用抵扣公式,促使企业投资和申报便利化。特朗普实施的《减税与就业法案》,把更简化、更公平、激励经济更快增长作为税改目标,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跨境所得税和遗产税等,意在减轻制造业负担,重塑国内工业结构。比如,下调企业所得税率。税改前,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税改后,永久削减公司税,大幅降至21%。这次企业税改革将一次性完成减税,且为永久立法;降低海外企业跨境所得税。税改前,美国企业在海外盈收转入美国时,需要缴纳35%的税;税改后,对美国海外收入征收15.5%的一次性超低税率,并将非流动性资产的税率设定为8%。

德国制造业主要财税政策

财政政策方面,在基础研究领域,德国政府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知识产品,以及大量研发资金或补贴。对大学以外的科研机构,比如,亥姆霍兹联合会、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和莱布尼茨科学联合会等提供科研资金。由于中小企业发展蓬勃,德国诞生了很多行业“隐形冠军”,因此更加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扶持。政府先后颁布《关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新行动纲领》《中小企业组织原则》等,以维护中小企业平等竞争的权益。

此外,德国政府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提高资源和能源效率的信息,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资源和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德国还为潜在优势行业提供财政补贴,比如,为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德国分别于1978年资助5.93亿马克技术研发资金,1981年提供6.87亿马克补贴。

税收政策方面,21世纪以来,德国能源成本持续攀升,为支持制造业等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2012年德国政府规定中小型的能源密集型企业也可以享受《可再生能源法》的特殊补偿规定。2013年初,德国政府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对引进能源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企业,在缴纳能源税与电力税之后,政府将退回其缴纳的部分税收。而对于本国的优势产业,如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和电气电子行业等,德国政府也会根据发展情况,适度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保证这些行业的发展速度。

从美德两个发达国家制造业财税政策实施情况来看,两国虽然发展道路存在差异,但在鼓励制造业发展方面,存在如下三点共性:一是重视企业研发水平提升。为了鼓励企业创新,美德两国都在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企业研发创造良好环境。二是重视国内中小企业发展。在制造业发展过程中,除依靠大型企业对国家制造业的推动力外,美德两国没有忽视对中小企业的培育,为国家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活力。三是对产业进行针对性重点扶持。基于本国产业基础和未来全球产业竞争力,美德两国政府都适时适度介入产业发展,为潜力产业提供资金、政策支撑。

几点启示

(一)建立完备的产业政策体系

我国目前处于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过渡的关键时期,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新兴产业均需多方共同参与。政府在不干预市场竞争前提下,可针对产业需求建立相关的政策体系。一是要合理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各项专项资金、基金等资源向优先发展的产业部门集聚,尤其是为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部门发展提供更多支撑;二是重视税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作用,除直接减免税外,应研究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发力;三是要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根据“税收法制”原则,加快构建与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及建设制造强国相适应的税收制度,逐步改变以间接税为主的格局,提高直接税比重,解决制造业税负过重问题。

(二)打通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目前,我国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仍存在发力不够精准、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须结合我国制造业发展阶段,打通产业发展环节,制定有效的优惠政策。一是要基于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应继续推动税制改革,逐步将当前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1%。二是重点提高对公共研发平台、实验室、中试环节、工业互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财政资金投资力度。针对新材料折子工程等补短板重大工程方案,加大对国家重点扶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三是对鼓励企业通过出口扩大产品市场,与全球更多国家实现货物贸易往来,可以考虑将此次加征的关税,用于完善工业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合理设置税率结构,重点提高对新材料、关键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重视国内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我国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对国有大型企业过度依赖不利于制造业长期发展,因此培育一批有创新能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一是要运用财政手段,提升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切实鼓励政策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推行,扩大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确保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时享受税收红利;三是借鉴国外中小企业发展经验,探索中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合并征收,即设定一个综合税率,每年按照营业额一次性缴纳税费,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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