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有298名教師因參與有償補課被處理,“法不責衆”在該地區已經沒有多少市場了。但是,有利益的地方,總有那麼一羣鋌而走險的人。在我們這一邊有一句土話就是“膽大就是賊”,但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賊呢?說到這裏,很多老師可能會說到這麼一句話:“教師的工資待遇太低了,我參加有償補課是生活所迫!”但我覺得,教師的待遇“精緻”並不是有償補課的充足藉口,有些人哪怕月薪上萬,他照樣會違規參與有償補課的。

在職教師不能補課,我覺得原因有以下三個:

首先,很多雙眼睛盯着你的一舉一動。

作爲在職教師,如果你參與有償補課的話,那麼有很多雙眼睛緊盯着你的一舉一動——“磨刀霍霍”的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身邊的“紅眼病患者”、培訓機構的競爭者、學校校長、被你吵得“不得安寧”的左鄰右舍……甚至參與補課的學生家長都可能會在你準備收錢的時候給你來一波“舉報”,這樣他的孩子就可以免費享受補課這種資源了。

試想,在職老師如履薄冰、像做賊一樣戰戰兢兢地去爲學生服務,但是到最後卻因爲一個舉報電話而“一朝回到解放前”——補課費飛了,處分來了,甚至被解聘的危機感也會籠罩着你,當老師當到這個份上,如果你是老師,你的心情會如何?

其次,即使“保密工作”做得再好,也很有可能會“東窗事發”。

我們知道,隔牆有耳,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不透風的牆。那些認爲“保密工作”做得很好的老師,其實和“掩耳盜鈴”有的一拼。要讓人不知,除非己莫爲,既然自己鋌而走險補課,那麼那些參與補課的家長,能夠守口如瓶的又有幾個?當違規補課的事情“東窗事發”的時候,可能也是當事人渾身不自在、異常鬱悶的時候。

第三,頂風違規的成本會越來越高。

禁止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禁補令”很早就有了,很多心存僥倖的老師還是我行我素。但我有一種感覺:在未來的日子裏,只要“禁補令”還在,那麼頂風違規的“成本”會越來越高。如果教師因爲違規補課而被解聘,砸了“飯碗”,我覺得這是一種得不償失的事情。

有些老師可能會說:“我是教師,我不補課,你讓我課餘時間做什麼?其他賺錢的門道我也不會啊!”課餘時間搬磚我們會吧?課餘時間我們去海邊曬海帶可以吧?利用節假日去當摩的司機我們應該也可以辦到吧?利用業餘時間當售票員中的臨時工我們應該也能賺到一些生活費吧?……不管其他老師會不會收手,反正在未來的日子裏,我自己寧願利用節假日去工地搬磚也懶得做這種讓我寢食難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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