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書人的偷不能叫做偷

對於孔乙己的這句對“偷”的精闢理解,我以前是很贊同的。畢竟學生時代,“參考”別人作業,順便給人家“指正”的事情我也是經常做的。

但是我有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這事還是去前幾年一個歌迷朋友教育我的,因爲她設計的一些周邊被抄襲,然後雙方進入了撕逼模式。


前幾日,吉利汽車控訴威馬汽車“侵犯竊用”其知識產權,索賠21個億的案件開庭審理。由於沒有得知最終的宣判結果,所以也不急給這件事蓋棺定論。


事情經過是:吉利懷疑侯海靖(吉利集團前副總裁、吉利前成都基地總經理、現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離職加入威馬的時候,可能帶走了吉利GX7和遠景SUV的研發設計數據,最終套用在威馬的EX5汽車上。然後索賠21億元。

除了這次堪稱國內索賠金額最大的知識產權案件、首起國產車企的起訴,還有年初的捷豹路虎控告陸風X7抄襲極光案件的勝訴事件。

其實熱點背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現在國內對車企的車型的設計不再是偏心保護的態度,而是往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層面引導,某些樂於抄襲的車企最後的一層遮羞布將被剝下。


當初的捷豹路虎集團控告江鈴陸風X7抄襲其極光車型設計案件的勝訴,陸風X7被判禁售並培賠償捷豹路虎集團。這一場維權之路甚是漫長。

路虎極光在2010年亮相於中國,但是卻在一年之後才申請專利,超出了6個月新穎性保護的期限。這就給了陸風X7鑽空子的機會。陸風X7在2014年亮相車展,因爲極似極光的外表,引發熱議,也帶來前期不錯的銷量。


拖延至年初,這場糾紛終於落下了帷幕,但是宣判的結果對陸風卻沒有什麼實質影響,因爲陸風禁售的車型是14款的老款,並沒有涉及到新款車型。

對於路虎來說,雖然正義來的有點晚,但是終究他還是沒有遲到。


提到抄襲車型,作爲這個圈子裏的“大佬”級人物——衆泰,可是劣跡斑斑的存在,被戲稱爲“皮尺部造車”。

而且衆泰的皮尺部好像對大衆集團的車型情有獨鍾,接連抄襲模仿了好幾款大衆旗下的車型,涵蓋了中端車到高端車。


比如:他的大邁X5抄襲的是大衆的途觀,SR7抄襲了大衆集團的奧迪Q3;SR9抄襲了大衆集團的保時捷Macan。

以至於在車展上,當保時捷的老總看到“保時泰”,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彷佛走錯了展廳。


衆泰以往的輝煌不僅是“皮尺部”的功勞,相信更有“法律部”的不楔努力,不然的話,將會喫盡官司。

雖然抄襲的作品能獲的一時之間的關注度,但在抄襲的假象顯露的時候,結局都將是慘不忍睹。

不信你看現在的衆泰,銷量不說,“抄襲成癮”的標籤深深的打在品牌之上,對於品牌價值來說無疑是重傷。


車企中的抄襲更是比比皆是。比亞迪S6、F3,作爲比亞迪早期的產品,抄襲的是豐田雷克薩斯的RX和花冠的外形;即便是豐田這樣的車企,它的酷路澤車系是對JEEP車的“再創造”。

再者如今國產車的很多車型都在打擦邊球式的模仿其他車企作品,例子不勝枚舉。在企業發展的前期,“再創造”不乏是一個站住腳的好方法,但卻不是立根之舉。


抄襲,這個事情在那個行業都有。哪怕是我們引以爲傲的“殲”系列戰鬥機,最早期也是對蘇聯“蘇”系戰鬥機的照搬、研究、改進。

要想做大做強,自己獨特的創造肯定是不可缺少的。當市場對抄襲容忍達到極限,就有人會把這最後一層“遮羞布”給剝下,隨之而來的便是企業的消亡。

最後附一張網友整理的抄襲車型列表~你還知道那些車型是抄襲而來的嗎?不妨評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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