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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李秋涵 王敏 鄒帥 唐亞華 宛其

來源/深燃(ID:shenrancaijing)

在降薪、收縮、裁員的背景下,“職場糾紛”也時有發生。

不過,打工人在遭遇無良企業變相壓榨、故意刁難、惡意裁員時,開始有意識地收集證據、訴諸法律,敢於跟公司撕破臉。

今天深燃和5位年輕人聊了聊他們遇到職場糾紛時,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過程。有人在被裁掉後還被扣押各種費用,由此認識到了談好的條件一定要寫在合同裏;有人兩次被拖欠工資,堅持仲裁贏回了自己的血汗錢;但也有人經歷了一波三折,官司打贏了依舊在等待工資到賬,身心俱疲;還有人,忍着公司的威逼利誘,仍決定堅持把官司打完。

有無數人被那句“你鬥不過公司的”逼退,也有無數人堅持和僱主鬥智鬥勇。有人想拿回錢,有人更想爭口氣。在這些案例背後,職場人應該引以爲戒的是,在入職之初就考察好公司,將談好的權益寫在合同裏,及時溝通明確考覈規則,都是可以走在仲裁前面的事。

如果已經遭遇了不公平對待,希望你也有和文中的年輕人一樣的勇氣和信心,捍衛自己的權益和尊嚴。

在試用期被勸退,

起訴公司扣押工資、報銷、加班費

可可 | 22歲 江蘇 電力行業

我是00後,2021年11月,我找到一份和專業對口的工作。這份工作每週六要開例會,經常加班並且不給加班費,我還多次被老闆要求去應酬,即便是拒絕也不行。

試用期兩個月後,我突然收到了HR的勸退通知。最開始她給出的理由是,公司要搬家,會離我的住址遠,希望我能主動離職。

在我刨根問底後,她說是因爲我不聽從領導安排,不能接受沒有加班費的加班。有一次,公司臨時通知上午8點半到崗,我沒有及時到,她以此爲由,說我能力不夠,不能勝任工作。但實際上,我負責的項目,都在正常的工期內順利完成。

我能接受離職,但我的訴求是該給的工資、報銷、加班費,應該給我。我計算了一下,費用大概有1.1萬元。公司表示,工資可以發,但試用期只有基礎工資,沒有績效工資,公司也沒有加班費,報銷也不認,一共只給3000元。

這讓我很難受。我沒有就此算了,而是在今年4月起訴了公司。

和HR談的時候,我錄了音,一些能證明我加班的微信聊天記錄,我也做了保存。在社交媒體平臺上,我也在尋求幫助。

不過我有個疏忽,在面試的時候,面試官提到,工作上要用車的地方,私車公用能報銷,按1塊錢1公里,但這一條沒有寫進勞動合同裏,也沒有籤私車公用的協議。我的車一共跑了2300公里,應該是報銷2300元,但他們不認賬,表示按公司規章,只報銷1000元,沒有說過要根據公里數算。

我瞭解了相關的法律後發現,我主張的大部分費用應該都可以拿到,有八九千。合同上有規定的工資、加班費,都有保障,只是私車公用這裏,費用很難拿到,因爲我也沒有辦法證明這部分油費是因公消耗的。

最讓我感到生氣的是,在調解期間,公司給我打電話,我以爲是來談解決方案的,接了電話才發現,對方故意說氣話並錄音,引導我說我是主動離職的,而不是被迫離職的。

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因爲疫情有延期。現在,我一邊找工作,一邊處理這件事。

我身邊的朋友都支持我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不過我有個同行,他就是想在行業待下去,選擇忍氣吞聲,不要把事弄大。但我不害怕。這件事給我最大的教訓是,面試時跟HR談好的條件,一定要寫到合同裏,要看清合同裏的條款。

我不是爲了爭口氣,而是爲了拿到應得的酬勞。

兩次遭遇拖欠工資,

在緊張和害怕中追回應得的錢

小付 | 22歲 北京 物流行業從業者

我從2018年開始工作,到現在已經遭遇過兩家公司拖欠工資,不得不去勞動仲裁。

第一次是在2019年4月,我之前就聽到公司資金週轉出現問題的傳言,緊接着兩個月都沒有發工資,更是坐實了這一點,我們部門很多人就去申請勞動仲裁了,第一波大概有100多人。

我看到別人申請勞動仲裁後,才和幾位同事商量着去申請。在這之前我絲毫沒有勞動仲裁這一概念,完全就是跟着當時的同事們一起遞交申請、提交證據、開庭調解,走流程。

原本我兩個月工資加上績效應該能拿到1.6萬元左右,開庭調解的結果是,只能給9000多元。當時公司已經出了問題,就連這部分錢,也是後來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纔拿到。

雖然這次我只是跟着同事走流程,但知道了勞動仲裁這條路,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去年,第二家公司拖欠我工資和賠償金大概2萬多元時,我自己就主動去申請了勞動仲裁,全程都是我在網上看資料,自己搞定的。

這中間還出現了小插曲。原本去年5月提交申請,7月交換證據,但我記錯了交換證據的時間導致沒能按時提交,而對方已經提交了,這樣後期開庭一定對我不利。當時就很緊張,一直在問工作人員應該怎麼辦,最後得知了一個補救方法,可以撤銷申請,重新再走一遍流程。

於是,7月底,我又重新提交了申請,9月中旬再次提交證據,開庭時間由於年底案件較多,一直延遲到今年2月第一次開庭。而且第一次開庭,公司不認可裁決結果,最終申請撤銷仲裁決議。今年3月又進行二次開庭調解,才最後出了結果,經過一輪輪調解,我能拿到9000多元。這雖然和預期有差距,但在提交申請大概10個月後,終於收到了錢,也算是圓滿告一段落。

自己一個人去申請勞動仲裁,我既緊張又害怕,畢竟社會經驗不足,我爸媽也一直勸我放棄,讓我別去爭了,但我堅持認爲,我只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回我應得的報酬,對方纔是理虧的一方,我不能因爲年紀小就退卻。

去年決定勞動仲裁後那幾個月裏,我基本下班後和休息日,一直在網上搜勞動仲裁需要注意的事項,還通過各種途徑找法律援助進行諮詢,我打了很多律師的電話,最後遇到了一位律師特別真誠的站在我的角度提醒我各種注意事項,給了我很大信心。

有過這兩次經歷後,覆盤來看,勞動仲裁這一系列流程,其實主要就幾個節點需要花費時間:提交申請、交換證據、開庭調解,如果調解之後對方還沒有支付工資,就申請強制執行,最多隻需要自己空出4天左右時間就能完成,而且這一流程基本都是免費的,花費最多的也就是打印材料的錢。

對於遭遇公司拖欠工資的年輕人,我的建議是,不要因爲對勞動仲裁這一領域的未知而感到恐懼,也不要怕麻煩,我們只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堅定的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徹夜協商、直播討薪,

官司打贏了但還在等待薪資

嘻嘻 | 24歲 山東 前教育機構員工

今年4月,我剛剛收到判決書。算下來我和前公司的維權案子已經過去半年多了。

我當時就職的是一家教育機構位於山東的分公司,這家公司主做各類考試的在線培訓課程。去年6月開始,網上就有學員爆料說機構不給退費,一直到9月,負面消息越來越多,公司也沒有處理這個輿情。也是從那時開始,員工和老師意識到公司可能要不行了。

我們是每個月15號發上個月的工資。去年11月20號,我們還沒有拿到10月的工資,當時不少同事察覺到問題趕快離職了,有的還拿了N+1。我們剩下的人就想再賭一賭,等到了月底也沒動靜,基本上11月的工資也泡湯了。

很快,就有人在維權羣牽頭說大家一起去仲裁。大家最少是被欠了兩個月工資,我是被欠了8000塊錢,還有的老師之前墊付過幾十萬的活動費用公司都沒給報銷,損失更大。整個仲裁、開庭的流程很順利,因爲人比較多,每一次開庭,大家提供的材料都很全面,也有能說會道的老師打頭陣,我們都沒有找律師,都是自己上網做功課。

今年3月開庭,半個月之後我們收到判決書,勝訴,要求被告十天內履行判決。但是十天過了,我們還是沒有收到錢。截至目前,仍然有同事在開庭,也仍然沒人收到錢。申請強制執行也是一個辦法,但對方如果就是拿不出錢,我們也沒辦法。

這半年我因爲這場官司耽誤了不少事情。有時候我也想,這段時間我本可以找到一個新工作,工資都不止8000塊錢了,這一通下來不僅沒要到錢,還白搭進去不少車費。

還沒仲裁的時候,我們也集體維權過,跟老闆徹夜協商,但老闆只是爲了暫時穩住我們,不願意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我們當時還在現場開過直播講這個事情,但是沒什麼用,更諷刺的是,那時候隔壁新東方在直播賣課自救,我們卻在直播維權。

我現在在老家找了份工作先做着,過段時間再出去。我想給有相似經歷的人提個醒,勞動仲裁沒有那麼難,去打官司也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即便你什麼都不懂,也有人指導你,所以不必害怕麻煩而選擇放棄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回想起那段時間,還是覺得挺熱血的。我們當時爲了防“間諜”,會在維權行動前聚到一個小屋裏,大家拿出工牌確認身份,那些老師跟老闆據理力爭的時候我也特別敬佩。

當然,早早選擇離開的人損失更輕,公司也有很多“老油條”沒有選擇參與維權,他們考慮到會背上官司,耽誤找下一份工作。日後如果我還遇到這種事情,我可能也會選擇早點離開吧。

遇到噁心的公司,

仲裁不圖賠償就想爭口氣

微微 | 深圳 25歲 設計行業

我有過兩次仲裁經歷。去年,我去了一家小公司,試用期三個月,剩三天就該轉正的時候,老闆跟我談話說我工作水平可以,但還沒有達到他的預期,要延長試用期。可是,第二天HR說延長試用期在法律上不允許,說我的評估表顯示不達標,要辭退我。

隨後公司就在那個週五給我發了辭退郵件,讓我下週一辦理交接。我看到評估上的考覈項目都是很主觀的一些內容,找HR問怎麼證明我工作做得不行,對方給不出明確說法。

就在被辭的前幾天我還加班到凌晨,突然這樣我心裏很不舒服,就提起了仲裁,要求一個月的工資賠償,再加上我的加班費摺合大約1.2萬元。

剛開始,公司堅決不給,HR還有點威脅我的意思,說他認識很多公司的人,讓我辦正常離職流程,也不給我開離職證明,但我堅持走仲裁。調解的時候,公司說最多給我3000元賠償金。調整不成,就開庭了,法官問公司法務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我的工作能力不達標,法務提到我的工作是設計,比較抽象,不太好量化。因爲公司方面沒有充分的證據能證明我工作能力不達標,法院就支持了我的請求,我申訴並拿到了賠償。

第二次仲裁就在今年3月,入職的時候工作時長、加班調休等都是溝通好了的,但一個月後,我有一個週日加班了,問HR調休的事,得到的答覆說只能給我半天調休。後來公司發了個員工手冊,上面跟我入職溝通的情況不一樣,每天延長了一小時的工作時間,原來的加班後可以調休改成了2:1,就是加班兩小時調休一個小時。我不能接受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員工手冊和規定,就沒有簽字。

另外,HR跟我說入職第一個月的社保,公司不給交,需要從我的工資里扣。

在我再一次詢問了社保的事之後,公司當天下午就提出要辭退我,理由是不符合錄用標準。

雖然入職時間不長,遇上疫情還居家辦公了一段時間,但當時公司那個項目很急,原本差不多一個月完成的項目,我們在一個星期就要完成,每天要趕搞到很晚,週末也加班,我當然覺得不滿意。

我說你這是違法辭退,即使要辭退,我要求支付我半個月的補償,把加班費和社保也都補給我。公司不同意,我就去仲裁了。之後我們雙方在調解下和解了,公司按我的要求給了補償。

我的原則是,入職的時候談好的內容我可以接受,之後再去變動、變相增加壓力,我不接受。另外,我可以接受加班,但是要有加班費或者調休,如果入職的時候就告訴我是無償加班,我是不會去這個公司的。

還有一點是,如果一個公司對我整體上不錯,遇到了好的老闆,我也不會因爲這類型小事去仲裁。之所以這樣做,就是公司做了一些噁心我的事,我也要仲裁去噁心它。我的兩次仲裁其實都也就是一個月的工資,我就是想給自己出口氣。

綜合自己的經驗,我覺得職場上遇到這類型問題要勇於去溝通,不管是工作內容和考覈標準,還是自己的權益,覺得不合理的要及時去提。另外,建議大家找工作儘量不要找太小的公司,很多小公司制度太不完善,並且面試的時候一定要問好相關的細節。

不僅要拿到應有的賠償,

還要老闆跟我道歉

周巖 | 25歲 北京 課程銷售

去年9月,我被上一家公司裁員後,匆忙入職了一家課程付費的小公司。這家公司只有幾個人,但考慮到老闆是一位名人,我在只有口頭約定入職薪資和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就去上班了。沒想到,這就是現在和公司鬧僵、打上官司的隱患。

剛入職時,主管跟我說,公司試用期是一個月,到時候再籤勞動合同。我信以爲真,想着要好好表現,得到公司認可。我在這家公司負責課程售賣,工資有底薪加提成兩部分。到了10月發工資,公司只給我發了底薪,說是提成要延後一個月發。我意識到,這家公司不靠譜,提出要走。這時,老闆給了我一筆1千多元的獎金,我也想到再找工作也很難,就留下來了。

在11月末,我跟公司簽了一份勞動合同,想着能拿到一點是一點。到了12月份,公司還只給我發了部分提成,還跟我說試用期是三個月。這意味着,前三個月的底薪只按照80%來算,還沒給我交社保公積金。最重要的是,公司方還說之前給我承諾的提成點太高,要降低。我這才徹底意識到,這家公司太坑,且不尊重人。

籤勞動合同時,已經和公司鬧得不愉快了,到去年12初,我徹底下定決心離職,公司知道我這個想法之後,還再次找我談話希望留下來,但絕口不提補足提成和社保的問題,見我決心已定,乾脆再次降低了我的提點。到了12月發薪日,我被扣了8000多元提成。我知道,是我一開始的軟弱和妥協,讓公司覺得我好欺負。

今年5月初,仲裁已經結束,公司找了專業的律師,我把訴訟材料準備充分,自己做辯護。期間,我還被公司威脅“讓我在這個行業混不下去”、“索要的賠償是在敲詐勒索”、“和公司打官司,會影響以後入職其他公司”。

在心態上,我承認還是有點害怕,怕給自己以後帶來不好的影響。不過,我還是堅持上訴,蒐集了我和公司方的微信聊天、保留了語音通話記錄,也在各大渠道去努力學習法律知識。我膽子也大起來了,意識到這些只是職場溝通話術。我不僅要拿到該拿到的賠償金,還要老闆跟我道歉,不能因爲那些”威脅”而害怕,被人一而再的欺負,不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這次官司,也算是對自己的警醒,職場人基本的利益被觸犯,一定不要去輕易妥協,關鍵的利益點一定要去爭取,不能含糊。開庭時,法官就問我,對於公司的行爲,自己有沒有反抗。那個時候,我才猛然意識到,自己還可以反抗。

前一陣,我的一位同學因爲一些小摩擦被公司裁了,他知道我有和公司打官司的經驗,還特意來請教,我也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經驗和學到的法律知識跟他分享,自己還挺有成就感的。

現在,我只想盡快結束這場官司,把全部精力放在接下來的工作上。如果這家公司不賠償,我會把官司繼續打下去。

*題圖來源於《半澤直樹》,文中配圖來源於pexels。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可可、小付、嘻嘻、微微、周巖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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