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最新發聲!

金帝股份上市首日出現的2億元融券“賣盤”,引發了市場關於限售股出借是否意味着繞道減持的巨大爭議。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9月19日表示,已關注到相關情況並進行了覈查。根據目前核查情況,金帝股份上市首日的融券業務符合當前監管規定,未發現相關主體繞道減持、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

上述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對戰略投資者出借證券行爲嚴格監管,明確要求相關主體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變相減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合謀進行利益輸送,一旦發現將依法嚴肅處理。

未發現繞道減持、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

9月1日,金帝股份登陸A股,並同步被納入融資融券標的。數據顯示,上市首日該公司股份就遭融券賣出458.3227萬股。當日該公司轉融通共借出券470萬股。巧合的是,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的戰略配售資管計劃持股數量爲470.0871萬股,對此有市場聲音一度猜測,金帝股份上市首日被融券賣出的458萬多股正是來自戰略配售限售股。

這引發了市場關於限售股出借是否意味着繞道減持的巨大爭議。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可以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戰略配售;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可以按規定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出獲得配售的證券。上述規定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新股上市初期流動性,抑制價格過度波動。戰略投資者出借的證券到期後,將收回全部股份、僅獲得出借收益,並繼續作爲限售股管理。

經證監會覈查,金帝股份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後,在上市首日由資管計劃通過轉融通業務將股票出借給證券金融公司,再由證券金融公司轉融券給13家證券公司,124名投資者(包括35名個人投資者、89傢俬募基金)依規從13家證券公司融券賣出。

上述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目前核查情況,上述融券業務符合當前監管規定,未發現相關主體繞道減持、合謀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證監會對戰略投資者出借證券行爲嚴格監管,明確要求相關主體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變相減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合謀進行利益輸送,一旦發現將依法嚴肅處理。

進一步論證評估相關規則

針對市場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後階段性出借股票的規則,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進一步論證評估。

金帝股份上市首日即遭鉅額融券賣出,該公司被市場質疑“做空自己”。受此事件影響,“融券”成爲市場近期的敏感詞。9月18日,長春高新千禾味業敦煌種業科淨源等數十家上市公司集體通過互通平臺予以澄清,不存在出借股票給券商做融券業務。

早在2019年科創板開板時,爲擴大融券券源,監管部門作出試點,規定參與註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參與證券出借。隨着全面註冊制落地實施,該規則擴展到主板。這一舉措的初衷是解決A股市場長期融券來源不足、融資與融券“長短腳”發展問題。也爲券商更好開展融券業務提供了條件,有利於多空平衡,提高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促進交易活躍度和發揮市場價格發現功能。

有量化私募相關人士認爲,股東將限售股出借,並沒有轉移所有權,只是讓渡了使用權,融出券賺取一定費用,賺的是出讓資產獲得的費用,並不涉及變相減持。目前可出借的限售股僅戰略配售股,制度設計是爲了防止爆炒,實現買賣供求勢力的平衡。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爲,若能合理地規定數量和方式,並且確保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那麼可以在法律法規許可的前提下,開展適度的金融創新。金融創新的目的應該在於繁榮市場,需要保障市場健康。

田利輝表示,如果在有關行爲的創新名義下,市場出現了嚴重的制度套利或者對股價產生了過大的負面影響,那麼就需要考慮採取措施來限制這種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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