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從嚴監管讓銀行面臨巨大的壓力,畢竟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罰無論是對銀行還是對個人都是一個巨大的損失,特別是對個人的處罰可能會影響個人的職業生涯,甚至有的人被取消了金融從業資格和高管任職資格,銀行行長都當不成了。

01 銀行業監管處罰從嚴持續,近幾年的銀行業監管處罰成常態

2017年以來,銀行業監管部門從過去的“父慈子孝”和監管的唯一機構、單一機構形成的事實上“父子式”監管方式,向嚴格監管、嚴肅處罰轉變,銀行業的監管越來越嚴格,處罰力度越來越大,而且這種嚴查、嚴處、問責已經成爲未來銀行監管的常態。

通報、罰款、處理責任人、上追兩級、對直接責任人和主管單位負責人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甚至有很多人受到黨紀、行政和撤銷職務、取消任職資格的處罰,這已經成爲常態。

2017年銀行業監管處罰強勢來襲,共開出罰單共計2725張,罰款金額總計27.53億元,其中對對個人罰款2749.9萬元; 830餘張罰單對機構/個人除以警告;110張罰單做出取消一定期限高管任職資格的處罰;60張罰單做出禁止一定期限銀行從業資格的處罰。

2018年成爲銀行業“嚴監管”執行貫徹最徹底的一年,銀保監會開具3718張罰單,全年保持着平均每日10張罰單的速度,罰沒金額累計超20億元。其中,超過千萬的鉅額罰單超過20張,累計金額超過11億。

2019年全年,銀行罰單數量1531張(銀行系租賃機構罰單未納入在內),處罰總金額達到8.08億元。2019年全年共有2000多名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其中,96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更有75人被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頂格處罰”。

2020年銀行業嚴監管態勢持續,今年前四個月銀保監繫統共向銀行業各類機構和個人開出罰單近590張,累計罰沒金額達到1.82億元。

02 近幾年的監管處罰中貸款業務違規一直是最重要的處罰重點,今年以來更加嚴格

銀行業的監管處罰雖然說是合規性監管,但信貸業務的合規性仍然是重中之重,不過是今年以來,對銀行業貸款業務違規的處罰呈現加重趨勢而已。

2017年銀監繫統對銀行業機構的處罰中,信貸業務違規所受處罰的數量最多達1634張,佔比達到60%; 涉及到從信貸放款、貸款“三查”不嚴、貸款支付管理違規、以貸轉存/虛增存款、貸款資金違規用作保證金、無法細分的貸款業務違規行爲、信貸業務其他違規行爲等七個方面。

2018年監管處罰中涉及貸款管理問題、票據業務違規、同業投資違規、理財銷售違規等多個領域,其中信貸業務違規、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票據業務違規仍是主要原因。突出的特點是在信息披露及信息上報違規、違規辦理理財業務的處罰力度上明顯增強。

2019年監管對銀行業的處罰中,影子銀行、違規擔保、貸款實際用途管控不嚴格、授信業務違規、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導致信貸資金入市、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內控管理缺失等問題成爲監管關注的重點。

展望2020年,銀行業合規監管的總基調仍將延續,傳統上貸款類的違規,票據與同業業務、產品銷售等違規仍將是處罰重點。從具體罰單來看,貸款業務違規依然是銀行業的“重災區”,包括貸款三查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和信貸資金被挪用等行爲。特別是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多家銀行都收到百萬元級別罰單。

03 銀行信貸人員如何面對監管對信貸業務違規從重處罰態勢,在哪些方面應該重視呢?

既然從嚴監管信貸業務是一種大監管趨勢,而在這一趨勢下不僅僅銀行機構會受到處罰,更重要的是相關個人可能也會受到處罰,甚至是最嚴厲的取消任職資格和從業資格的處罰,那麼,銀行信貸人員在哪些方面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呢?

一是在信貸業務時要掌握和及時瞭解信貸政策,減少政策性失誤和違規

貸款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既不是銀行外人員認爲的可以隨意發放貸款,也不是一些銀行內部人員認爲的反正有信貸員、風險經理、支行長、分行貸款專職審批人、分行貸款審批委員會等衆多人員審批的集體責任,實際上,每一筆業務違規後受到處罰最嚴格的都是具體的信貸業務經辦人員即客戶經理。要及時掌握和了解信貸政策,明確政策紅線業務堅決要碰,黃線業務謹慎做,綠燈業務大力做。

不碰信貸政策紅線、謹慎操作政策業務黃線應該成爲銀行信貸業務人員的第一行爲準則。

二是在操作環節要嚴格防止信貸資金進入違規的領域,如涉房類貸款違規處罰力度還將進一步加強

貸款業務違規依然是銀行業的“重災區”,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則是今年信貸業務違規處罰的重中之重,今年以來,由於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已經有多家銀行都收到百萬元級別罰單。今年前兩個月,監管部門針對銀行系統開具的罰單中涉房罰單金額約3000萬元,因涉房貸款違規處罰的銀行單位超10家,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

因此,銀行信貸人員在進行涉及房地產業的貸款時一定要重視合規性,否則一張大罰單可能就在等着你。

三是強化貸款操作的合規性規範,儘可能做到盡職盡責

銀行監管的處罰原則是盡責即免責,這已經成爲監管處罰的最高原則。

但要實現信貸業務的盡職盡責實際上並不容易,這就要求銀行的信貸人員從信貸業務三查操作、風險管理、資金用途管理、貸款支付管理、貸款客戶的存款管理、貸款清收等方面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操作。

當然,要做到信貸業務的操作盡責實際上並不容易,正因爲不容易所以才讓一些信貸人員並沒有真正去盡責,但是要記住一點,如果你能夠做到比別人更合規、更盡責,你就贏了;否則,你就輸了。

四是強化客戶信息管理,防止各種可能信息泄露帶來的風險

近日,一起娛樂圈的糾紛卻意外讓某銀行信息管理違規操作成爲焦點,而一起網絡上售賣銀行客戶信息的事件也讓某銀行的信貸員成爲違規網紅,從而導致2020年客戶隱私保護在內的銀行數據治理成爲當前監管的重點之一。

因此,作爲銀行的信貸人員在面對客戶各種信息時,嚴格操作、保守祕密、這客戶保密應該成爲一個銀行信貸人員必須遵守的原則。

五是加強信貸業務的管理,儘可能不出現或者少出現不良貸款

2020年仍然是銀行面臨巨大的不良貸款承壓年,也是監管部門從重監管、從嚴處罰的重點。

這裏要明確的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的出現都肯定會找到客戶經理沒有盡責的地方,所以,銀行信貸人員要做的是,儘可能不出現不良貸款,如果做不到就儘量少出現不良貸款,起碼不要出現惡性的不良貸款,不要出現貸款風險案件。

銀行信貸業務成爲2020年的銀行風險重點,也將是監管處罰的重點,這一點,銀行的信貸人員要明確並採取相應的措施,減少被處罰的風險,起碼減少被嚴厲處罰的風險。你做好準備了嗎?(麒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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