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一套

預定了聚會場所,有事無法去

定金能退嗎?

未成年顧客做完美甲

未付錢就離開了怎麼辦?

……

一起來看民法典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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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我預定了轟趴館(專爲聚會提供場地、餐飲、娛樂設備及相關服務的經營場所),約好價格爲2000元,在確定好時間後,我給店主微信轉賬了1000元作爲定金。後來因爲有事不能按時去玩,我便提前向店主說明了情況。店主說可以換時間,但是不可以退定金。我之前瞭解過定金不可以超過合同總標額的五分之一,請問我現在是否有權要求店主返還600元?“

根據描述,你有權要求店主返還6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定金是債權實現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因此,如果你們雙方明確微信轉賬的費用爲定金,你單方違約後,老闆確實可以不退還定金。但法律上對定金數額有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金的數額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

根據描述,你在向店主確定了轟趴館使用的時間後,向其支付1000元的行爲即是要求店主爲你預留轟趴館,具有訂立定金合同的意思表示,所以在主合同2000元百分之二十的範圍內,即400元應屬於定金。超出法定定金金額的600元,一般情況應視爲你交付的預付款,不具有與“定金”相同的擔保性質,你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仍然可以主張返還這部分錢款。

建議你結合實際情況積極主張權益,和店主妥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消費者協會反映相關情況進行維權,也可保留好轉賬、聊天記錄等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退還多付款項。

案例二

初中生在美甲店裏做美甲,沒付錢便走了,老闆發朋友圈討要,把孩子的學校、姓名、照片都發到了朋友圈裏,現在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美甲老闆應停止侵害初中生的隱私權並刪除已經發布相關信息;初中生或其監護人應支付做美甲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在本案中,初中生的學校、姓名、照片等信息屬於其私密信息,老闆未經孩子明確同意,在朋友圈公開前述信息,不論其目的是爲了追討服務費用或是單純出氣,都侵犯了孩子的隱私權。初中生或者其監護人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定,要求美甲店老闆停止侵害,刪除朋友圈中的相關信息,如已經造成不良影響的,還應當消除影響。

初中生做完美甲不付錢的行爲,不僅不道德,更是違法行爲。初中生享受美甲服務,與美甲店老闆建立了合同關係,應當支付服務費用,未付錢屬於違約行爲。一般來說初中生屬於未成年人,故老闆有權要求其監護人付錢,並通過與孩子或其監護人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合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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