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只要你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你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那麼你就可以向對方(經營者)主張賠償、退貨、退還貨款和服務費。

原標題:“雙11”維權攻略

一、引言

金秋九月是屬於拼多多的,

久久不出現在朋友圈的你,爲了拼多多發出的“重金”而一鍵三聯,

又或者默默的加入數個拼多多互助免費砍價羣。

本宮問你:“你得到你該得的嗎”

不過,安律師也是很認真的參加了拼多多局,不過金蛋並未“任性”的砸中安律!

歸根結底,下載APP,註冊並參與“現金紅包”大獎,是拼多多電商增加客戶流的一種方式,是一種營銷手段,爲雙十一“風暴來臨”打下堅實的客戶基礎。

此時,安律師提醒各位消費者,購買的時候睜大眼睛,仔細辨別,堅信錢貨等值的原則。

當然,如果你買到類似於“趈能”,或者“藍月殼”(圖片來源於網絡,侵權刪)等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的商品,請按以下步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維權攻略

(一)法律分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只要你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你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那麼你就可以向對方(經營者)主張賠償、退貨、退還貨款和服務費。

舉例:如果你認爲產品是假貨,您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可以聯繫品牌商家,將貨物郵到他們廠家去進行檢測鑑定,保留假冒品牌鑑定憑證。

(二)行動建議

你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彌補損失:

1.與對方(經營者)積極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後簽訂和解協議;

2.撥打電話12315或者登陸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向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異地投訴需加撥區號);

3.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訴;

4.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5.向法院提起訴訟;

6.向公共媒體(電視臺、網站、微博等)尋求幫助;

7.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如:對產品進行質量鑑定)。

(三)法律依據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舉例:你可以以產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要求對方(經營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責任一般以金錢賠償爲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賠禮道歉爲輔。當然你需要證明產品本身爲不合格產品,證明的同時你可以要求對方(經營者)承擔支付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賠償金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賠償。

(四)證據收集

你可以收集的證據有:

1.該產品的買賣合同、購銷合同、購物小票、微信轉賬記錄(最好備註該筆轉賬的用途)、支付寶轉賬記錄(最好備註該筆轉賬的用途);

2.產品三包說明書、產品使用說明書;

3.產品的票據、保修證;

4.工商局、消費者協會出具的爭議筆錄;

5.經營者沒有盡到說明義務、故意欺詐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證據(產品宣傳冊、廣告、產品檢驗報告等);

6.對該產品的司法鑑定報告、有關部門質量鑑定證明;

7.與對方(經營者)的通話錄音,聊天記錄;

8.產品原物、遺留物或照片、錄像等。

特別提醒:

產品質量糾紛的訴訟時效是2年,一旦過了訴訟時效,你就會喪失勝訴權,除非對方(經營者)自願賠償你或者不主張時效抗辯,否則你將很難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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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寧 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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